2022年1月31日 星期一

看診小記20210203

 趁著記憶猶新,趕緊補記。

今天下午看到一個趁機性侵案件的判決書,被告的名字很陌生,繼續看到犯行過程就完全回神,鑑定的對象是被害人及他的哥哥,鑑定問題是證詞的可信程度。
A和哥哥是一對相差17歲的兄妹,,都是中度以上的智能障礙者,哥哥的程度更差,二人的主要照顧者是將近70歲的母親。A個性活潑,喜歡跟人親近,平時喜歡在居家附近逛逛,鄰里大多認識,多年前,曾經被人以車擄走性侵,那之後有一段時間變得很黏母親、沮喪跟哭泣,之後才回到原來的生活習慣;哥哥容易焦慮、緊張,不太敢跟陌生人互動,大多會順從母親的約束,A比較有自己的主張。
加害人是住家附近做資源回收的長者,已婚與妻子同住,子女皆成年搬出。
莫約3、4年前認識兄妹一家人,跟他們的母親商量讓兄妹倆到自宅整理資源回收的東西,平時會給一些金錢或食物做為獎品,有一天哥哥回到家中告訴母親,加害人常常摸A的身體,胸部、尿尿的地方,還帶進小房間,鎖起來將他趕走......母親知道後,詢問A,A表示有此事,加害人在房間內會脫她的衣服、也脫自己的,親嘴、摸捏捏、壓在自己身上、用尿尿的地方,她很不喜歡、又不知道該怎麼辦,說不要、對方也不聽,母親去電質問,要求加害者不要再犯,但加害者一再重複上述的行為,母親最終報警,並要兄妹二人不要再去加害人家中。
A對加害人的感覺很矛盾,一方面覺得對方給自己工作、薪水跟陪伴是好人,一方面也很不喜歡加害人施加在自己身上的行為,哥哥亦是類似的情形,也許是智能障礙者找工作的困難,所以即使母親提起告訴、交代不要再去加害人家中,兄妹仍持續去了一段時間。
加害人跟他的兒子寫了一張和解書,內容大概就是加害人並未侵犯A,是因為兄妹吵架亂說的,要A和哥哥在和解書上簽名,並承諾以金錢作為獎勵,兄妹就在周圍都是加害人的親屬的狀況下,在看不懂的和解書上簽名;不過,A簽了「錯誤的名字」。之後,又不斷的去A家中,要求他們的母親在撤銷告訴同意書上簽名,A說:一直來一直來、煩死了......
執行鑑定的時候,A剛開始有點害羞,然後自我介紹是「帥妹」,她從衛教資料的架子上,拿了一本介紹愛滋病的書,表示自己喜歡看書,問她喜歡什麼?說是裡面有圖畫,再請她念裡面的一句話,只能讀出常見的單字、不認識或讀錯的很明顯,是一個很容易辨認的障礙狀態。
我請A寫自己的名字,雖是改過的,她確實可以正確的寫出來,當然,我也將她寫好的名字做為附件放在報告中。
我問她為什麼寫錯?
她說:我看不懂、也不想簽名,只好寫錯的。(根據判決書的記載,是一個既不是現在也不是先前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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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說:壞人跟懷抱壞心的好人的臉上都不會寫字,陌生人未必比熟人危險,危機到處都有,要小心。
不要以為人家傻就想佔人家便宜,陰溝裡翻船的事常常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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