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過去的那天,是個值得紀念的日子。
總算終結一件陳年心事,這件事始於2009年9月,或者是前一年的12月,彼時我剛從米國回來,台灣的一切都是粉紅色的,天天工作都好有動力。當時讀了好多年東海法律的 何峰決定改讀政大法律在職專班,因為畢業學分只要36,感覺比較有機會畢業,聽來非常有道理,於是隔年便起而效尤。前幾天看到PTT有人分享如何準備政大法律在職專班的考試,然後進入前10名,有點震驚,當年我大概就是找出很久沒用的2B鉛筆就去考試了,到考場發現大家都在讀考古題,哪來的?上廁所時發現忘記畫眉毛,還把2B鉛筆拿來畫畫看,還是太硬啊!反正順利通過筆試跟口試,只是沒有前10名入學,稍遜 何峰跟 Astroboy Liu,不過我拿過他們都沒有的書卷獎,哇哈哈哈!
此後開始3年週末舟車勞頓上課的日子,說來奇怪,唸書的時光像進入異世界,平常日工作的煩躁全拋諸腦後,學習新知、被澆灌營養的感覺真是太美好,如沐春風。身體的疲憊反應在高速公路休息站睡了一覺醒來的時候,當時也曾自問:為什麼要過這種日子?或者怎麼把日子過成這樣?不過一到週五,還是開開心心的開車去上學。
2013年7月,我完成了論文初稿,順利完成了口試。彼時系上關於論文修改跟上傳有個漏洞,就是沒規定口試完成後多久,論文要修改並上傳才算完成。由於這是第二個碩士,所以畢業證書一直寄放在學校也不錯,至少不會丟(對,我的大學畢業證書丟了,只剩影本),所以初稿就一直存在電腦裡,時不時拿出來修改一下,但始終沒改完。直到今年初,3年多後的昨天,我終於改完也上傳完了,過幾天終於可以去學校換畢業證書了。
謝天謝地,我終於能夠把這個學歷寫在CV裡而不心虛了。
我想我得了一種愛踩死線的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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