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值班,一上工就被通知有急診,正準備出發時被白班急診的醫師叫住,原來急診就醫者是位酒癮個案,才剛住院戒酒一周,早上才自行辦理出院離開,據述一周前哥哥帶來急診,丟下2000元就消失無蹤,完全拒接醫院電話,個案住院期間沒有任何戒斷或急需處理的醫療問題,吵出院、騷擾女病人或工作人員,精神衛生法有說不能無故留滯病人,當然要讓他出院。
他出院後想放鬆心情,所以立刻去喝點酒,然後在社區起歡,就被報警送到急診來,消失一周的哥哥也出現了。
走到診間看病人,意識情醒,身上有酒味,言談切題連貫,說自己喝酒就是想放鬆一下。哥哥在旁補充說病人酒後去亂人家,說自己想去死(喔!住院關鍵字)
我問病人:剛出院就喝酒,住院沒有用吧!
病人:對啊!要靠自己,我要回來看診,自己不喝酒
我:哥哥說你說想不開,有這種狀況嗎?
病人:沒有啦 亂說
跟哥哥說明,病人早上才辦出院,現在沒有積極的理由需要辦理住院治療,要請他帶病人回家。
哥哥:不能住院?但是他沒有地方住捏,我沒辦法跟他住,不然我等一下就把他丟在路上,隨便他要去哪裡。
我:無家可歸是住院的理由嗎?你們兄弟好好自己協調,這不是急診應該處理的問題。
最後,我們有看著病人坐上哥哥的車離開。但是,他們沒有繳錢,前一周的住院費有繳嗎?讓行政部門去處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