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22日 星期三

【工作日記】第一次上法庭

今天是奇怪的日子。

從沒想過自己會變成某外國政府的雇員,昨天是第二次跟老闆碰面,這回可是很正經的討論工作內容和方向,做完員工體檢,還和老闆一起進病房和病人會談,原本 還有一點可以稍微輕鬆的遐想,在此宣告終結。早上起床後,吃過早餐便搭地鐵朝法院的方向出發,因為老闆今天要出庭當專家證人,自然是不能缺席的,找路花了 我一點時間,幸好前面的案子延後,所以也不算遲到。

今天的案子是關於母親謀殺自己的小孩親 外甥,但和常見的產後憂鬱殺小孩不同,而是使用古柯鹼跟酒精之後的行為。辯方律師請來的專家證人企圖以個案進行測驗所得的智能商數,做為其行為能力不足以 了解及接受審判的理由,採用的測驗是WAIS -III及MacArthur Competence Test,後面這個測驗應是先前進行一連串司法精神醫學研究的MacArthur Foundation研究制定的,初時有點興奮,有量表跟測驗可以進行臨床使用很是令人振奮,但就測驗內容看來,對於已經犯罪且進入司法程序的臨床個案來說,有其信效度的侷限,並不是十分理想的工具。在目睹專家證人在台上被檢方律師極度質疑她的工作成果之後,我真的會非常小心的使用這個工具。

檢方所採取的策略是先挑剔專家證人的可信度,然後就測驗結果及測驗過程記錄進行更細緻的檢視,連WAIS-III是否有低教育程度及非裔美人的標準都提出 來詢問,這是很有種族及政治意涵的問題,然而辯方的專家證人回答得十分制式化,看在精神科醫師的眼裡,就是種自我防衛的展示,因為防衛,所以無法羅織蒐集 更多的想法到自己的報告中,雖然當場並沒有招來更多的爭議,但很可能對案件的勝敗訴造成不良的影響。(後半部無法參與,只有明天再聽同僚轉述。)

中午十二點多,法官要求休庭至二點半,我們一行四個人出門去吃飯,然後老闆帶我到搭紅色線地鐵的位置,交代我要去辦Photo ID,是的,我將在華府東南區這個具有一百多年歷史的精神科專科醫院待上約十個月的時間,因為它是DC政府精神衛生部門的一部分,所以我就變成當中一位不 支薪的雇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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