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20日 星期三

我想去遊行

今天是醫界難得的大團結
走上街頭
意思是向來高高在上的醫師
也必須放下身段來爭口飯吃
無緣恭逢其盛
不過心可沒有缺席

健保十年的民眾滿意度
是健保局持續氣焰高張的尚方寶劍
看不到其在財務虧損方面的自我檢討
因為民眾滿意 所以政策絕對正確
所以不符合健保局要求的醫療院所
歡迎民眾來電檢舉
醫療單位及職業醫師由所謂神聖醫療行為的執行者
變成動則得咎的賊 過街老鼠
健保局為了自己的生存 不斷的壓榨醫療機構
於是人力縮減 原廠藥換便宜的國廠藥 也不用做研究了
這樣的醫療品質好嗎?
這是為民眾健康負責的政策嗎?

在電視上看到有民眾說
『健保會破產都是醫院和醫師搞出來的,
這次的遊行全是為了個人的利益』
覺得很痛心
這位民眾大概很倒楣吧!
一輩子都沒遇到為他身體設想的醫師,只有想賺錢的賊。
如果今天遊行的是工人或農民團體
會不會有這樣的言論出現?
而正在說這話的你
不也是在為自己短暫的就醫不便在抱怨?
不也是一己之私?

我以為醫師下一步應該爭取的適用勞基法,如此一來至少會受惠以下二則規
定:

第 24 條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左列標準加給之:
1. 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
2. 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
上。
3. 依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
給之。
第 30 條 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
過八十四小時。

如此一來,不會有三天一班的情形,(有人以為值班後可以放假,這是錯誤的觀
念,值班的意思是至少要連上32小時的班,才能休息),可以領到合理的值班
費,生活品質改善,和家人關係也會變好,睡得飽、心情好,看診的醫療品質也
跟著提高!一直反對調高健保費的醫改會,何不換種思考?非要緊扣健保的制度
不可嗎?

忘記最重要一點,要符合健保局要求的才是好醫師,像我們這種堅持病患
最佳利益,愛開原廠藥、不愛做防衛性醫療的人,其實是不合時宜的。所以,衛
生署應該交出發放醫師證書的權力,交給健保局來選,一定可以找到『有醫德的
醫師』,再造一個醫療烏托邦的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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